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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看懂!平均地權條例大揭密」7月上路內容全曝光!

好租小學堂 發布日期 2023-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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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地權條例即將於7月1日正式生效,主要將針對投機炒作實施一系列措施,包括限制預售屋換約轉售、嚴厲懲罰炒作行為、建立檢舉獎金制度、管制私法人購屋以及預售屋解約要登錄等。    這些措施的目的是打擊投機客,保障正常交易。好租123整理了這份摘要,希望能幫助大家更好地了解平均地權條例。

 

什麼是平均地權條例

平均地權條例指的是土地法的特別法,是政府為了穩定土地和房屋價格而制定的法律。該條例的歷史可以追溯到1954年,經過多次修訂後於1977年正式成為現行的法律。

  • 1954年:政府制定了《實施都市平均地權條例》,目的是在解決都市土地管理的問題,然而,該法僅適用於都市土地,導致其他類型的土地成為投機客追求不法暴利的目標。
  • 1977年:為了解決上述不當投機現象,修法成立了《平均地權條例》,擴大了平均地權的適用範圍,全面實施平均地權。

 

為何需要修法?本次修法有哪些重要內容?

修法的目的在於維護土地市場秩序,防止投機炒作帶來的房價泡沫和市場不穩定。這些措施主要也在保護消費者權益,提高交易的透明度和公平性,修法對於確保長期穩定的房地產市場和社會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本次修法的重點內容包括以下5個部分:

 

1.換約轉售門檻限制

  • 在買賣"預售屋""新建成屋"的契約中,除非買受人是配偶、直系或二親等內旁系血親,或符合內政部公告的特殊情況,否則不得將其轉轉售或轉讓。這項規定目的在防止投機炒作(例如買受人在簽約後因受強制執行、重病長期療養、非自願失業或重大變故而無力繳款),否則不得將其轉售或轉讓給第三方。
  • 建商不得同意或協助契約的讓與或轉售,違反規定者將面臨新台幣50萬至300萬元的罰款。

 

2.嚴懲炒作行為

  • 明確規範以下行為將受到嚴厲懲罰:散播不實資訊以影響交易價格、通謀虛偽交易以營造熱銷假象、利用違規銷售來影響市場交易秩序或壟斷轉售以謀取暴利,以及其他操縱不動產交易價格或秩序的行為。根據交易戶(棟、筆)數量的不同,將處以新台幣100萬至5,000萬元不等的罰款。
  • 政府將給予一定的期限讓違規者改善行為,若期限屆滿仍未改正,將連續處罰直到改正為止。
  • 目的在於制止有意散播影響房價的不實資訊、製造熱銷假象,或以違規銷售(紅單)影響房市交易的行為。

這主要在打擊投機行為,維護市場秩序和交易的公平性。

 

3.建立檢舉獎金制度

為了提高揭發投機炒作行為的意願,修法建立了檢舉獎金制度。任何人如提供關於違法炒作行為的線索,導致查證屬實並取得處罰的,可以獲得一定的獎金。這項制度鼓勵公眾積極參與打擊投機炒作,增加違法行為被揭發的可能性。

 

4.新增管制私法人的購屋行為

  • 修法加強對私法人(如公司、機構等)購買住宅的管制。
  • 同時限制私法人在五年內不得進行轉讓、讓與或預告登記的行為。

(私法人透過《銀行法》、《企業併購法》、《財團法人法》、抵押等方式取得不動產,或者是通過都更計畫獲得住宅的情況除外,不需受《平均地權條例》的限制)

 

這項規定目的在防止私法人通過購屋進行投資炒作,保護一般居民的購屋需求。

 

5.預售屋解約的登錄要求

  • 若預售屋買賣契約發生解約情況,建商應在30天內向相關單位進行申報登錄,違規者將受到新台幣3萬至15萬元的罰款。
  • 政府立法考慮到解約可能導致轉售給第三方的情況,建立了解約申報登錄制度,以使預售屋市場更加透明。

 

「後悔購買預售屋?如何處理?轉售條件是什麼?」

根據平均地權條例的規定,有9種情況下可以轉售預售屋或新建成屋。這些情況可分為兩大類:「不需申請即可轉售」和「審查後可轉售」。值得注意的是,後者需經主管機關的審查,每2年只能換約1戶。

 

以下是「不需申請即可轉售」的情況:

  • 夫妻、直系血親、二親等(如兄弟姊妹)。
  • 簽約後買方死亡,繼承人根據法律繼承並換約。
  • 私法人合併或解散清算財產歸屬。

以下是「審查後可轉售」的情況:

  • 非自願失業超過6個月且未就業,導致無力負擔貸款費用。
  • 買受人死亡,繼承人無意保留。
  • 共同買受人之間的轉售。
  • 房屋因災害毀損而無法居住。
  • 本人或其家庭成員發生意外事故,導致第三人重傷或死亡。
  • 本人或家庭成員罹患重大傷病或特定病症,需要全日照顧超過6個月。

需要強調的是,上述6種情況有時間限制,2年只能換約1。除了這9種情況,建商不得同意或協助契約轉讓或轉售,否則違規者將面臨50萬至300萬元的罰款。

 

「針對炒作行為,我們有哪些重罰措施?」

如果有人進行炒作行為,包括散播不實資訊影響交易價格、進行虛假交易以營造熱銷假象、違反規定進行違法銷售以影響市場交易秩序或垄斷轉售以謀取利益,將根據其交易戶(棟、筆)數量面臨100萬元至5000萬元的罰款,並在一定期限內未改善情況的話,將持續處以罰款,直到問題解決為止。

 

「檢舉哪些不法行為能夠獲得獎金?最高可以拿到多少?」

根據新的平均地權條例,設立了檢舉獎金制度。檢舉人以實名方式檢舉以下4大類不法行為:實價登錄逾期不實申報違反禁止紅單轉售規定違反限制換約規範違反禁止炒作規定。檢舉人必須向縣市政府提供具體的事證和證據。

 

檢舉人可以獲得實收罰款的30%作為獎金,每案獎金上限為1000萬元。

 

「私法人將受到哪些限制?新增了什麼管制措施?」

平均地權條例新增了私法人購買住宅用房屋許可制度,目的在遏制私法人在住宅市場的投資炒作行為。該制度包括9項免經許可情況和6項需經許可情況。

 

免經許可的情況包括:國公營事業或受政府捐助的財團法人、買受不良債權擔保品或政府公開標售的住宅、參與法院拍賣買受房屋(法拍屋)、經紀業買受瑕疵物件、買受文化資產保護法下的私有古蹟、土地法第43-1共有人之間的優先購買、都市更新、危老重建和合建。

 

需經許可的情況包括:供宿舍使用,但不得超過員工人數、同一建案有5戶以上成屋且供出租使用的職業租賃業者、衛福機構場所使用(例如長照機構等)、合作社購買住宅並提供給社員共同使用、合建、實施或參與都更危老,以及其他經內政部公告的用途。

 

需要再次強調的是,在以上6種情況下,私法人在5年內不得轉讓或轉售購買的住宅,以避免私法人投資炒作住宅市場。

 

「解約預售屋時需要進行申報登錄嗎?違規會受到罰款嗎?」

根據平均地權條例的規定,若預售屋的買賣契約解約,建商必須在30天內進行申報登錄。如果買賣雙方違反該規定,將面臨每戶(棟)3萬元至15萬元的罰款。

 

「平均地權條例對誰造成了影響?這會帶來不良影響嗎?

修法後,預售屋市場尤其受到影響,但並不會影響一般自住小市民。這些修法對於投資客、炒房團、代銷商或房地產仲介業者等有所限制,包括換約轉售的限制、對炒作行為的重罰、檢舉獎金和解約申報登錄等方面的約束,旨在打擊投機炒作行為,保障正常交易。

 

修法的目的是為了維護市場秩序,避免投機炒作引起房價泡沫和市場不穩定。這些措施也旨在保護消費者權益,提高交易的透明度和公平性。因此,整體而言,修法對於長期穩定的房地產市場和社會的發展是有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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