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囤房稅2.0?
囤房稅2.0是一項新的修法,主要針對擁有多套非自住房產的人徵收的稅款。根據現行的房屋稅法,住宅用房被分為「自住」和「非自住」兩類。
對於自住房屋(登記在本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名下)的前三戶,享有較低的稅率,只需繳納1.2%的稅款。然而,當您擁有第四戶及以上的非自住房產時,稅率將從1.5%逐漸提高至3.6%。
各地方政府有權決定是否對第四戶採取不同的稅率政策,因此有了大家所說的「囤房稅」。目前全國只有10個縣市實施了不同的稅率政策。
囤房稅2.0修法兩大重點:
重點一:上限提至4.8%、採累進課徵
根據新修法,將對全國所有房屋所有人(包括自然人和非自然人)的住家用房屋進行全面調查,並針對持有多戶且未有效使用的情況,將法定稅率的上限和下限調高至2%~4.8%。各地方政府應在這個範圍內制定不同的稅率,並實行全數累進課徵(超過一定戶數時全部適用較高的稅率)。
重點二:酌降全國單一自住房屋稅率
為了鼓勵自住,促進房屋轉向租賃市場,並考慮非自願共有或空置的情況,我們將全國單一自住房屋的稅率調降為1%。對於出租且申報租賃所得達到租金標準的房屋,或是繼承取得的共有住家用房屋,法定稅率的上限和下限為1.5%~2.4%。對於建商持有不超過2年的餘屋,法定稅率將調整為2%~3.6%。
對於非自住部分的房屋,根據修法,有以下三種情況將進行調整稅率:
如何計算囤房稅2.0的戶數?
囤房稅2.0將使用「全國歸戶」的方式進行戶數計算。根據這種方式,家庭單位(包括夫妻和未成年子女)被視為一個基本單位。如果一個家庭擁有四間以上的房產,第四間及以後的房產就會被視為囤房並被徵收相應的稅款。
什麼是全國歸戶?
目前的稅務方式是根據各縣市的歸戶情況進行計算。舉個例子,如果一個家庭在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市和台中市各擁有一套房產,那麼每個縣市都會被視為「1戶自住」。
而全國歸戶則是將同一個家庭名下的所有房產在全國範圍內加總。如果總數達到四間以上的房產,那麼第四間及以後的房產就會被視為囤房並被徵收相應的稅款。
哪些人會受到囤房稅2.0的徵收?
囤房稅2.0主要針對持有多套非自住房產的人加重稅率,主要受影響的群體包括:
根據財政部的估計,全國大約有36萬個家庭受到影響。囤房稅屬於地方稅收的一部分,預計可增加約26億台幣的收入。
囤房稅2.0是否會增加租屋族的負擔?
房產持有成本的增加可能導致租屋族承擔更高的租金,使他們成為囤房稅的受害者。
囤房稅2.0何時實施?
根據財政部的初步規劃:修法草案預計在9月底提交行政院審查,並轉交立法院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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