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價稅徵收稅率
- 課稅地價=地段土地面積 × 地段申報地價
- 地價稅額=課稅地價 × 對應的地價稅率 – 累進差額
申請自用住宅用地享有優惠稅率 2‰ (也就是0.2%)
但要入戶籍才能申請,否則很貴(一般用地稅率是1%~5.5%,採累進方式課徵)
善用稅率優惠來節稅
- 用自住優惠去節稅,關鍵在符合自住認定的條件。
- 限制:不可出租、營業(註1)
對象限制:需要把產權登記在屋主或地主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
換句話說,其實把土地登記在長輩名下,或是等到子女成年後過戶給子女,就可以在多筆房屋、土地上,享有稅務上的優惠。
* 房屋稅的自住優惠認定,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最多三間。
* 地價稅的自住優惠認定,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最多一間。
(註1:如果房子有部分作營業使用,仍可以申請部分自用,也就是營業部分按一般用地稅率課稅,符合自用住宅條件部分按優惠稅率課稅。)
地價稅會逐年增加嗎?
- 每兩年調整公告地價時,地價稅就會做相應調整。
一般而言公告地價會逐年調高,今年除了台中市的公告地價微幅調降外,其他縣市大都持平。
- 地價稅的增加與累進稅率有關,如果納稅人在同一縣市擁有的土地地價總額超過累進起點地價者,依超過累進起點地價的倍數,按累進稅率課徵,稅率自 10‰ 累進至 55‰
而累進稅率的基準,各地區不同。算法是以各縣市土地 7 公畝( 700 平方公尺)之平均地價為準,但不包括工業用地、礦業用地、農業用地及免稅土地在內。這也造成不同縣市的累進起點地價可能會有很大的差異,例如:台北市 109 年以 3900 萬元為基準;台中市則只有 160 萬左右,兩者相差甚大。
繳款方式
為利稅款繳納,財政部提供多元化繳稅管道,納稅義務人可持繳款書至代收稅款金融機構(郵局不代收)以現金或票據繳納,稅額在新臺幣3萬元以下者,可至統一、全家、萊爾富、來來(OK)等便利商店繳納;也可透過自動櫃員機(ATM)、信用卡、晶片金融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等方式進行繳稅。
每超過 2 天,就會按照地價稅額加徵 1% 滯納金(最高加徵 15% );超過 30 日還没繳,地方稅稽徵機關就會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分署強制執行喔!一定要記得去繳納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