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嗎?現行法規規範中,絕大多數的室內裝修都需要申請室內裝修許可,進行裝修審查。而法規中又有許多複雜之處,需要申請及不需要的部分,究竟是哪些呢?
本文參考 小院courcasa
到底要不要申請室內裝修許可?
因此若你家是透天厝,或5層樓以下老公寓者,裝修都可不必申報。
(法規參考:建築法第 77 條之 2)
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第三條: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室內裝修,指除壁紙、壁布、窗簾、家具、活動隔屏、地氈等之黏貼及擺設外之下列行為: 一、固著於建築物構造體之天花板裝修。 二、內部牆面裝修。 三、高度超過地板面以上一點二公尺固定之隔屏或兼作櫥櫃使用之隔屏裝修。 四、分間牆變更。
大部分的室內裝修行為都需要申請,但根據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第三條,有一些不需要申請的項目:
以下是不屬室內裝修,可不必申請:
所以若真的不知拉門算不算室內裝修,問主管單位承辦可得到最直接的答案。
申請費用大約多少?
一般會看要申請哪些項目,越多費用越高。
目前業界沒有訂出標準,費用上包含"規費"及專業人員的"簽證費",所以價格不太一樣但有大致的行規。
總結:從頭到尾弄到好,大約是12~20萬不等,但實際上還是看個案唷
何時申請?
目前住宅類會申請室修許可證的,只有在大台北地區較多,其他地方政府都管得較鬆。以往很多人是「被檢舉後補件即可」,不過從2018年7月之後,台北巿開始嚴捉未申請室內裝修的,凡是被檢舉,建管處會直接開罰。新北巿則是第一次被檢舉時,根據會員回報,多半會留點情面,允許補申請;但第二次後就直接開罰。
因此,雙北地區還是建議大家,先申請後再動工,避免承受不必要的風險,罰款得不償失!
未申請就動工,被舉報會罰多少?
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
根據第95條之1第1項規定:「違反第77條之2第1項……規定者,處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或室內裝修從業者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改善或補辦,逾期仍未改善或補辦者得連續處罰;必要時強制拆除其室內裝修違規部分。」
這很恐怖的,不改不處理就是6~30萬累罰,必要時還強制拆除。還是乖乖的申請,走合法流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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