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合一稅是什麼? 課稅稅基、稅率、課稅方式簡單告訴你!

好租小學堂 發布日期 2020-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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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房地合一稅的基本功都在這兒!

房地合一稅,簡單來說是指你在賣房子之後要課的稅,它會依照你賣出的時間點來決定要課稅的%數,在這樣的狀況下,它就能避免短期炒房的狀態,並鼓勵大家長久持有房子,也能夠讓這個整個社會上的房屋買賣結構更健全。

 

一、個人部分

 

  • 課稅範圍

出售房屋、房屋及其坐落基地或依法得核發建造執照之土地。
105年1月1日起交易下列房屋、土地者:
105年1月1日以後取得 • 103年1月1日之次日以後取得,且持有期間在2年以內
(繼承、受遺贈取得或受贈自配偶者,得將被繼承人、遺贈人或配偶持有期間合併計算)
105年1月1日起取得以設定地上權方式之房屋使用權,其交易視同房屋交易

 
  • 課稅所得(稅基)

房地收入-成本-費用-依土地稅法計算之土地漲價總數額

 

  • 課稅稅率

境內居住者
1. 持有1年以內:45%、持有2年以內超過1年:35%、持有10年以內超過2年:20%、持有超過10年:15%
2. 因財政部公告之調職、非自願離職或其他非自願性因素,交易持有期間在2年以下之房屋、土地及個人以自有土地與營利事業合作興建房屋,自土地取得之日起算2年內完成並銷售該房屋、土地:20%

非境內居住者
1. 持有1年以內:45%
2. 持有超過1年:35%

境內居住者自住房地
減免
1. 個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設有戶籍;持有並實際居住連續滿6年且無供營業使用或出租 。
2. 按前開課稅稅基(即課稅所得)計算在4百萬元以下免稅;超過4百萬元部分,按10%稅率課徵 3. 6年內以1次為限。

重購退稅
換大屋:全額退稅(與現制同) • 換小屋:比例退稅 • 重購後5年內不得改作其他用途或再行移轉

以上繼承、受遺贈取得或受贈自配偶者,得將被繼承人、遺贈人或配偶持有期間合併計算。

 

  • 課稅方式

分離課稅,所有權完成移轉登記之次日起算30天內申報納稅。

 

  • 稅收用途

課稅收入循預算程序用於住宅政策及長期照顧服務支出。

 


 

營利事業部分

 
  • 課稅範圍及稅收用途

與個人相同(設定地上權方式之房屋使用權除外)

 

  • 課稅所得(稅基)

房地收入-成本-費用-依土地稅法計算之土地漲價總數額

 

  • 課稅方式及稅率

境內營利事業 20%,併入年度營利事業所得額,於次年5月辦理結算申報

境外營利事業,依持有期間認定
1. 持有1年以內:45%
2. 持有超過1年:35%

境內有固定營業場所者:分開計算稅額、合併報繳
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者:代理申報納稅

 

以上資訊依財政部賦稅署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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